我们该如何思考MeToo?

今年4月,台湾电视剧《人选之人》在串流平台“Netflix”上播出,虽以政治选举为主要背景,但内容触及职场性骚扰、上司对下属性勒索,也呈现了受害者被伤害后还要面对种种社会压迫。剧中有一句对白“我们不要就这样算了”,引起观众的巨大共鸣,也鼓舞了现实中遭遇相近的人,在社群平台上现身,公开讲述自己的经历。

MeToo

图片来源:星洲百格

 

之后两个月,几乎每天都有新的“自白文”发布,发文者即有默默无名的素人,也有名人。从政坛到文坛、从教育界到医疗界、体育界再到影视圈,被指控的涉事者超过百余人。许多人也开始在相关分享和讨论文中加上“MeToo”或“我也是”的标签。

 

在马来西亚,大多人是在6月中旬,当媒体开始报道娱乐圈中也有艺人涉嫌性骚扰时,才开始关注。当时,名主持人如黄子佼和陈建州都被揭露曾利用自己的身份特权,来侵犯资历较浅的女艺人。本地媒体多以娱乐八卦的角度来大肆追踪报道,却忽略了所谓“MeToo”背后真正需要关心的事。

 

在司法以外寻求正义

很多人会困惑:如果真的遇到性骚扰或性侵害,为何当事人当下不拒绝对方?为何不大声说不?为何事后又不去报警求助,反而过了一段时间才来“爆料”?

 

事实上,性骚扰和性侵要透过司法途径来伸张正义,是相当困难的。首先是举证困难,皆因事情发生时通常没有第三者在场,受害者往往也是毫无准备或猝不及防,事后更可能处在震惊、冻结、或思绪混乱的状态中,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,有的人还会在潜意识中过滤掉创伤记忆。

 

更何况,从许多的案例中可见,加害者往往不是陌生人,而是与受害者相识甚至相熟的人,例如上司—下属,老师—学生,前辈—后辈等。由于双方权力不对等,处于弱势的一方即使被伤害,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(如不愿破坏关系、害怕不可预测的后果等),而不敢或不能立即指控对方。殊不知有的加害者也是明知道不会被举报或受到惩罚,才敢为所欲为

 

由此可见,MeToo运动其实是受害者在司法体系外,勇敢为自己发声,为自己寻求正义和公道的出口。与其去质疑受害者的应对行为,或许我们更应该思考:为何一个人受了性伤害,却反而得不到制度的保护?

 

性羞耻与父权文化的枷锁

MeToo事件之所以一再发生,是因为性骚、性侵、性压迫、性暴力等问题,都非单独特例,而是结构问题。这些问题和社会长期对性议题绝口不提、对性别权力不平等视而不见、谴责受害者等文化,都有关系。

 

举个例子,如果女性在相熟的男性家里被侵犯,社会往往会先质疑女方“为何要单独和一个男生在一起”,而不是谴责男方“为何要侵犯她”。再来,当受害者要公开加害者的恶行,或决定报警时,可能也会被劝阻“丑事不外扬”,而不是得到鼓励和支持。

 

主流社会经常视“性”为羞耻的、私密的、不应公开讨论的课题。无论是性知识,还是更基础的,如何与异性互动,如何经营亲密关系等情感教育,我们都鲜少有机会能自在地、安全地提出自己的困惑与需求。如此下来,的不了解,必然会产生许多迷思甚至误解

 

例如,若有人假借“喜欢”、“欣赏”或“爱”的名义来跟对方索求性,或不顾对方反对就强行侵入,受害者可能会无法立刻辨识出哪些是正常的行为,怎样才算是性压迫;甚至会反过来责怪自己,觉得是自己不小心或不懂事,才让对方得逞。

 

在此必须强调,虽然并非所有受害者都必是女性,加害者必定是男性在这个男性主导的父权社会,女性可能遭遇的压迫和规训还是比男性来更多而无论男生还是女生,基于对“性”的贬低和污名,也会让受害者在被侵犯后,无法轻易开口讲述或向人求助,哪怕是对身边最亲密的人都难以启齿。

 

回归MeToo力量,勿让议题失焦

由此可见,当我们回头去看MeToo运动的精神,会发现那是在透过集体言说、集体书写的力量,来打破社会对性侵害的无视、无感和冷漠。对经历性创伤的人来说,在决定自揭疮疤的那一刻,这个念头和行动本身已经带着抵抗和改变的力量,当事人也在回溯和整理经验中,得到疗愈和面对的勇气。

 

事实上,马来西亚也不是没有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幸存者挺身发言。只要在网路上搜寻关键字,都能读到零星的报道,从新闻记者、游泳国手,到大学学生,都有人在大声控诉,只是他们的声音很少得到持续的关注。

 

在这件事上,媒体本该尽力调查,深化讨论。遗憾的是,许多媒体为了让内容更“吸睛”,而刻意简化、放大,或只聚焦在某些人的动作或语言。这种娱乐化的报道手法其实非常粗暴,也有失专业,不但让议题失焦,也白白失去原本可推动社会认真讨论和改革的机会。

 

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抱着八卦心态去追踪“什么人做了什么坏事”,然后转头就忘;而是应该把焦点放回到如何让社会的整体制度更完善,让每个人都能免受伤害地、有尊严地活着。但愿我们都能从自己开始,学会倾听、承接、理解、看见、尊重他人。如果身边有人不幸受到伤害,也懂得陪伴和支持他们,或提供资源,不再让心碎的人独自悲伤。